规章制度
链接到完整的规则文件。

1、专业行为准则

1.1引言

1.1.1所有会员同意协会选举的声明后,义务遵守协会和本准则的要求规定,列出了所有会员必须坚持遵守的一般行为标准的责任,涉及并进一步确定了协会的目标。

1.1.2根据第十二条,董事会有明确的权力驱逐被认定有违反协会利益的行为的会员,并在适当情况下暗示谴责或中止的权力。

1.1.3董事会可不时发布补充本准则的指引。

1.2规则和行为准则

1.2.1会员在履行对雇主或客户的责任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公众利益和水泥熟料行业的利益。

1.2.2会员应责令自身行为,以维护协会的尊严,地位和声誉。

1.2.3每个会员同意遵守反垄断法的文字内容和精神,不得利用协会会员资格或任何协会会议和活动来规避或违反反垄断法。会员将遵循协会发布的避免反竞争行为指引。

1.2.4会员应始终遵守并努力尽可能最大程度地接受这些行为准则。

1.2.5当会员工作涉及到自己国家以外的其他国家时,在可适用范围内应依照本行为准则的规定进行行为规范

1.2.6这些行为规范适用于世界水泥协会的所有成员。

1.2.7在这些行为规范中:

(a)在适用的情况下,表达方式应具有协会章程中给予的含义。

1.3纪检程序

1.3.1不当行为的指控应向秘书长提交。

1.3.2调查小组的主席及其他成员须由董事会任命,董事会会不时决定期间任命。

1.3.3完整的调查小组应由协会的五名企业会员组成,其中至少三名必须听证案件。被指控的会员有权对调查小组中两位及以下成员提出反对意见。

1.3.4受董事会施加的任何限制管制,调查小组有权规范其自身的做法和程序。

1.3.5调查小组成员不得收取所提供服务的费用,但合理的小组费用会由协会承担。

1.3.6调查小组应向董事会报告行动建议。

1.3.7董事会应在特定情况下采取其认为适当的行动。

1.3.8会员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提出上诉,董事会所做决定应具有决定性和约束力。